为了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知识产权保护相关决策部署,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支持企业创新创业,依据《内蒙古自治区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三年成长计划(2023-2025年)》文件精神,盟市场局、金融办、银保监分局、人民银行等四部门制定《关于建立兴安盟知识产权质押融资企业“白名单”双向推送机制的通知(征求意见稿)》,现予以公布,广泛征求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请于2023年6月5日前,通过电子邮件、信函等途径提出意见建议。
欢迎大家提出宝贵意见建议。
联 系 人:知识产权发展和保护科 李强
联系电话:0482-2779086
电子邮箱:16828801@qq.com
信函地址:兴安盟市场监督管理局 内蒙古自治区兴安盟科尔沁右翼前旗科尔沁镇索伦街原兴安质监大楼
附件:关于建立兴安盟知识产权质押融资企业“白名单”双向推送机制的通知(征求意见稿)
兴安盟市场监督管理局
( 知 识 产 权 局 ) 2023年5月31日
关于建立兴安盟知识产权质押融资企业“白名单”双向推送机制的通知(征求意见稿)
各旗县市(开发区)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各旗县市金融办,人民银行各旗县市支行,各银行业金融机构:
为持续优化知识产权营商环境建设,进一步提高兴安盟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的普及度和普惠面,实现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金额、项目数量和惠及企业数量稳步协调增长,提升知识产权服务实体经济的能力,经研究,兴安盟市场监管等四部门联合建立知识产权质押融资企业“白名单”双向推送机制,现通知如下:
一、强化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服务理念
兴安盟市场监管局等四部门要统一思想认识,高度重视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工作,主动靠前指导金融机构根据自身业务特色和经营优势,探索知识产权质押融资业务发展模式,重点支持知识产权密集型、知识产权重点、高新技术等企业的融资需求,精准高效地开展工作对接,提升知识产权金融服务能力。
二、科学设定企业“白名单”选定标准
全盟市场监管系统要充分利用“国家知识产权局政务服务平台”“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网”“信用中国”“全国知识产权质押信息平台”等资源,以社会信用、知识产权等各类数据为基础,综合知识产权获奖,优势示范、高新技术、专精特新“小巨人”等企业,以及拟上市企业、重点实验室、高价值知识产权培育中心等情况,创新企业筛选模式,优选出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白名单”企业,支持企业用知识产权质押途径获得融资。
三、开展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需求调查
全盟市场监管系统要主动对接企业融资需求,通过开展调查摸底、入企调研、问需于企、知识产权服务等方式开展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需求调查,并及时进行统计汇总,按照“白名单”企业选定标准进行精准筛选,形成《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白名单”企业需求推送表》。
四、部门协同实现“白名单”双向推送
兴安盟市场监管局等四部门要从畅通信息渠道入手,搭建起政银企知识产权信息交流的“中转站”“立交桥”,实行信息“正、反”双向推送,使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政策惠及更多创新主体。
正向推送。按照择优推送的原则,将筛选出的《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白名单”企业需求推送表》等基础信息,定期向盟金融办、银保监分局和人民银行兴安盟中心支行,进行正向推送,方便金融机构寻找“诚实守信、规范经营”企业,让更多拥有知识产权优势的企业进入金融机构“视线”“前排”。
反向推送。盟金融办、银保监分局和人民银行兴安盟中心支行定期将在金融机构提出申请办理知识产权质押贷款的企业名单推送给盟市场监管局,盟市场监管局认真核实企业的专利、商标、地理标志授权登记等基本信息,企业的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和信用信息,企业知识产权领域信用以及非正常申请情况等信息,为金融机构的贷前评估、贷款审批提供参考。
五、相关要求
(一)兴安盟市场监管局等四部门要建立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协同工作机制,加强“白名单”企业信息数据共享,共同推动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相关支持政策的制定和实施工作。
(二)兴安盟市场监管局要指导各旗县市(开发区)市场监管局,加强企业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需求的调查整理,及时向盟局报送相关情况。
(三)盟金融办、银保监分局和人民银行兴安盟中心支行要督促金融机构加强组织领导,压实主体责任,明确知识产权质押融资业务推动的主责部门和人员,定期报送各金融机构开展知识产权质押融资业务明细。
(四)兴安盟市场监管局等四部门要定期召开工作情况交流对接会议,并联合开展“入园惠企”等活动,直面企业需求,不断优化服务。
兴安盟市场监督管理局 兴安盟行署金融工作办公室
(知识产权局)
兴安银保监分局 人民银行兴安盟中心支行
2023年5月 日
(此件公开发布)